聽說了嗎?6月1日起,稅務機關不再打印和發(fā)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,7月1日起一系列新政也即將施行。今天就跟大家聊聊此次車輛購置稅改革需要注意的七個問題。
Q1新車輛購置稅法從什么時間開始實施?
答: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):“第十九條 本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。2000年10月22日國務院公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》同時廢止?!?/p>
Q2我公司購買的汽車,應該在哪里繳納車輛購置稅?
答: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):“第十一條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,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;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應稅車輛的,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?!?/p>
Q3我購買的汽車,需要在幾天內繳納車輛購置稅?
答: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):“第十二條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(fā)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。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(fā)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。”
Q4我購買的二手車是否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?
答: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):“第三條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征收。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,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?!?/p>
Q5我購買的挖掘機,是否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?
答:根據(jù)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的公告》(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1號):“一、地鐵、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,裝載機、平地機、挖掘機、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,以及起重機(吊車)、叉車、電動摩托車,不屬于應稅車輛。
……
九、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?!?/p>
Q62019年6月1日后繳納車輛購置稅,稅務機關不再發(fā)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了嗎?答:根據(jù)《國家稅務總局 公安部關于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(yè)務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號):“一、自2019年6月1日起,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(yè)務時,稅務機關不再打印和發(fā)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。納稅人辦理完成車輛購置稅納稅業(yè)務后,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時,不需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?!?/p>
Q72019年6月1日后,如果需要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,是否可以要求稅務機關出具?答:根據(jù)《國家稅務總局 公安部關于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(yè)務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號):“六、納稅人如需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,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,由主管稅務機關打印《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(電子版)》,亦可自行通過本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)電子稅務局等官方互聯(lián)網平臺查詢和打印?!币陨蟽热輧H供參考,具體以法律法規(guī)及相關規(guī)定為準。
關注我們
臨沂鑫爾泰財稅----資深的財稅團隊,以優(yōu)質的服務質量為廣大中小企業(yè)服務!
經營范圍:工商代理、代理記賬、商標注冊、工商變更、年檢、稅務注銷、財務外包、整理亂賬、財稅顧問、稅收籌劃、會計培訓、評估、檔案整理、高企認定。
聯(lián)系方式:13954927575(微信同號)